永春 – B1

永春活力館 -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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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療池設施

SPA AREA

開放時段     
 (週日、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
週二~週六 時間 12:00-21:00
 

收費標準   
請先至一樓服務台購票,憑發票入場。
普通票:NT $100元/人/次  
臺北市民票:NT $90元/人/次
優待票:NT $50元/人/次
月票:NT $1200元/人/30天

最適使用人數
15人

其他設施 
1. 兒童池

2. 冷熱池
3. 烤箱
4. 蒸氣室

無障礙設備
無障礙電梯、無障礙廁所

設施說明 

  • 提供民眾享受水療池及三溫暖等服務空間。

*備註說明  
1. 購買臺北市市民票、優待票或免費入場者,應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2. 優待票:6歲以上未滿12歲兒童、在校學生、55歲以上原住民及65歲以上長者、臺北市退休公教人員。

3. 免費入場者:身心障礙市民及其必要陪伴1名 (需成年)、未滿6歲或滿6歲但身高在115公分以下兒童 (限SPA池,需由購票人陪同,不得使用健身房)。

4. 月票:限本人使用、不可轉讓、需準備悠遊卡綁定。

5. 本館於國民體育日、兒童節、原住民日及重陽敬老節等特定節日,分別於營業時間內提供國民、12歲以下兒童、原住民族及高齡市民免費使用健身房及SPA池設施。

使用須知

  1. 凡使用本空間設施之個人或團體,均應遵守本須知。
  2. 身體不適、患有法定傳染病及心臟病、高血壓等不適宜運動之相關疾病者,及飲酒者禁止使用本場地。
  3. 12歲以下或未足150公分之孩童者均禁止進入SPA池。
  4. 65歲以上之長者,須有家屬陪同使用,時間請勿過長。
  5. 進入SPA池前請徹底淋浴及卸妝,不可在皮膚表面塗抹營養霜或其他油品。
  6. 飽餐及空腹時,請勿使用SPA池。
  7. 禁止在SPA池內嬉戲、潛水、游泳及妨害他人安全之行為,以免發生意外。
  8. 使用SPA池時間請勿過長,以免危害健康。
  9. 請勿戴眼鏡入水池。
  10. 如有任何不適,請立即通知救生員或管理人員。
  11. 禁止沖頭部,以確保安全。
  12.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1. 凡使用本空間設施之個人或團體,均應遵守本須知。
  2.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12歲以下兒童,須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並督促安全。
  3. 為安全理由,飽食後至少休息一小時方可入池。
  4. 禁止於池內及池邊跳水、奔跑、嬉戲、潛水及妨害他人安全之行為。
  5. 如使用漂浮物時,應事先取得救生員或管理人員之同意。
  6. 請勿戴眼鏡入水池。
  7.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1. 凡使用本空間設施之個人或團體,均應遵守本須知。
  2. 患有傳染病、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精神病、意識不清或有皮膚病 (潰爛、傷口) 等疾病者禁止使用烤箱、蒸氣室。
  3. 12歲下或未足150公分孩童均禁止進入烤箱、蒸氣室。
  4. 65歲以上之長者,須有家屬陪同使用,時間請勿過長。
  5. 進入烤箱、蒸氣室前請徹底淋浴及卸妝,不可在皮膚表面塗抹營養霜或其他油品;避免防礙皮膚散熱功效。
  6. 飽餐及空腹時,請勿使用烤箱、蒸氣室。
  7. 請勿在烤箱、蒸氣室內嬉戲、躺臥,以避免發生意外。
  8. 烤箱或蒸氣室請勿連續使用超過五分鐘,以免發生危險。
  9. 使用後請酌量飲水。
  10. 在烤箱及蒸氣室,請勿做激烈運動。
  11. 烤箱及蒸氣室內控制系統不可任意自行調整,如需要服務請隨時告知服務人員。
  12. 如有任何不適,請立即通知救生員或管理人員。
  13.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1. 凡使用本空間設施之個人或團體,均應遵守本須知。
  2. 身體不適、患有法定傳染病及心臟病、高血壓等不適宜運動之相關疾病者,及飲酒者禁止使用本場地。
  3. 12歲以下或未足150公分之孩童者均禁止進入冷熱水池。
  4. 65歲以上之長者,須有家屬陪同使用,時間請勿過長。
  5. 進入冷熱水池前請徹底淋浴及卸妝,不可在皮膚表面塗抹營養霜或其他油品。
  6. 飽餐及空腹時,請勿使用冷熱水池。
  7. 禁止在冷熱水池內嬉戲、潛水、游泳及妨害他人安全之行為,以免發生意外。
  8. 使用冷熱水池時間請勿過長,以免危害健康。
  9. 請勿戴眼鏡入水池。
  10. 如有任何不適,請立即通知救生員或管理人員。
  11. 禁止沖頭部,以確保安全。
  12.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桌球場

Table Tennis Court

開放時段    
週二~週六 時間 12:00-21:00
(週日、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
  

收費標準  
NT$100元/小時/桌
租借球具需抵押附有照片之證件:桌球拍 (附球乙顆) NT$25元/支

最適使用人數
2人

無障礙設備
無障礙電梯、無障礙廁所

設施說明 
提供桌球運動設備,提供一般民眾進行桌球活動、課程及賽事。

  1. 請愛惜使用本場地設備,並遵守各項使用須知。
  2. 如欲使用本場地,可以現場或電話提前預約。
  3. 如無預約禁止擅自進入,違者視同購買該時段,本中心得要求補票。
  4. 未經本中心核准不得於本場地進行收費教學之行為。
  5. 請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嚴禁穿著皮鞋、高跟鞋、拖鞋等不合規定之鞋類進入。
  6. 嚴禁吸菸、喝酒、嚼檳榔、口香糖、攜帶寵物、雨具及攜帶任何食品進入場內。
  7. 球具 (桌球及桌球拍) 請自備,如需租借請洽本中心服務台。
  8. 有任何不適宜從事桌球運動之相關症狀或疾病者,請勿使用。
  9. 禁止於場地內奔跑嬉戲。
  10. 公共場所私人物品請自行保管;物品遺失自行負責。
  11. 未經許可禁止使用插座充電、拍攝、張貼海報、旗幟及標語等。
  12. 使用本場地器材設備時應遵守安全規定,工作人員得隨時制止使用者具有安全顧慮之行為,如不聽勸導,本中心得隨時強制使用者離開本場地。
  13. 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之。
  14. 本場地最適使用人數為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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