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運動中心 - 4F/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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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
Swimming Pool
開放時段
06:00-22:00
清場時段
10:00-10:30
收費標準
• 全票:NT$110元/次
• 學生票:NT$80元/次
• 陪同票:NT$80元/次
• 銀髮族及台北市退休公教人員:NT$50元/次
• 4至12歲:NT$55元/次
• 未滿4歲之幼兒:免費
• 台北市志工義警消:免費
• 游泳池月會卡:NT$1500元/30天
• 教練課程另依內容調整收費
最適使用人數
100人
無障礙設備
無障礙廁所、無障礙電梯、游泳池無障礙入水設施 (入水升降座椅)
設施說明
- 開設符合政令規則與各年齡層游泳課程及分級制度。
- 規劃水中安全觀念與岸上救生課程。
- 舉辦游泳比賽、孩童闖關等活動。
其他設施
4F為泳池入口處,亦設有男女更衣及淋浴室。
5F設置室內25M溫水游泳池、SPA水療池、兒童池、男/女蒸氣室、烤箱、冷熱水池以及游泳池無障礙入水設施 (入水升降座椅) 等。
備註說明
1.公益時段:每日上午08:00-10:00、平日下午02:00-04:00,開放65歲 (原住民55歲) 以上長者及低收入戶市民,憑證可免費使用設施 (國定假日、例假日及寒暑假下午時段未開放)。
2.凡購買學生、銀髮族及台北市退休公教人員、12歲以下兒童或台北市志工義警消之優惠票種者,需出示有效證明文件。
3.為保障兒童安全,未滿12歲兒童(位)需由家長(位)陪同入場。※未滿12歲兒童不得使用SPA水療池、冷熱水池、烤箱及蒸氣室※
- 請愛惜使用本場地設備,並遵守各項使用須知。
- 患有傅染性疾病、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癲癇症、意識不清或有皮膚病 (潰爛、傷口) 等疾病者禁止入池游泳。
- 患有惡性腫瘤及多發性硬化疾病禁止入池游泳。
- 身體不適或發燒超過攝氏37度者禁止入池游泳。
-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建議由一名必要之陪伴者全程陪伴進入游泳池,陪伴者應具備實際照護或看顧身心障礙族群之能力。
- 嚴禁吸菸、喝酒、嚼檳榔、口香糖、攜帶寵物、雨具及攜帶任何食品進入場內。
- 禁止攜帶充氣游泳玩具、寵物 (法令另有規定者除外) 及雨具進入埸內,本場地不外借任何輔具。
- 4F更衣/淋浴室、5F游泳池一律禁止穿或攜帶拖鞋入內;5F游泳池內禁止使用蛙鞋、滑水板、面鏡及呼吸管等潛水裝備。
- 公共場所私人物品請自行保管,禁止攜入放置於游泳池邊;物品遺失自行負責。
- 四樓更衣/淋浴室內設有付費型的置物櫃,以保障個人物品安全。
- 為不影響水質及衛生,泳客需著泳衣、泳褲、泳帽、泳鏡入池。(禁止穿著海灘褲以防毛髮掉落及曝光不雅)
- 入池前請確實將身體清洗乾淨及卸妝,不可在皮膚表面塗營養霜或其他油品,避免汙染水質且須大量清理換水,形成水資源浪費。
- 「SPA水療池」、「冷熱水池」、「兒童池」、「烤箱」、「蒸氣室」條文訂定,詳如該埸地使用須知。
- 請勿戴眼鏡、毛巾、項鍊、耳環、戒指、玻璃容器、陶瓷器皿及其他易碎物品等下水。
- 飲食後至少休息一小時方可入池。
- 依指定泳道進行,長泳道請遵守右去左回進行方向,並禁止中途停留。
- 禁止於池內及池邊戲水、奔跑嬉戲、潛水、蹲坐或站立於池邊等妨害他人安全之行為。
- 使用本場地器材設備時應遵守安全規定,工作人員得隨時制止使用者具有安全顧慮之行為,如不聽勸導,本中心得隨時強制使用者離開本場地。
- 未經本中心核准不得於本場地進行收費教學之行為。
- 本中心游泳池區如遇使用人數眾多時,將採最適人數管制。
-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未滿12歲兒童須由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陪同。
- 如有任何不適,請立即通知工作人員。
- 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之。
- 最適使用人數為100人。
無障礙設備
無障礙廁所
無障礙電梯
緊急求救鈴
無障礙淋浴間
輪椅
無障礙入水升降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