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餐具請自備

臺北市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場所

臺北市不得免費
提供一次性餐具場所

管制對象
1. 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以服務員工師生為主的餐飲場所。
2.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的委外經營場館。

※不得免費提供品項※
一次性餐具 –> 餐盒、碗、筷子、湯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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